发布于 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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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心血管内科
妊娠合并心脏病在临床上还是比较常见的。包括结构异常的心脏病,功能异常的心脏病,以及妊娠期特有的心脏病,所以一定要加强产前筛查。怀孕之前,应该对心脏的功能进行评估。不宜妊娠的心脏病妇女,应该在怀孕的早期建议人工终止妊娠。另外孕期要注意加强产检及监护,特别是怀孕的32周-34周之间,分娩期以及产后的3天,这时候容易诱发心力衰竭。平时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的劳累和情绪的紧张。在饮食方面,要控制体重的增长,一般整个孕期体重要控制在24斤左右。体重增长得过快就会加重心脏的负担,也会诱发心脏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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