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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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中医医院 妇产科
孕妇应当在怀孕18-24周时做四维彩超,这时可以对胎儿各器官进行系统的超声检查,包括颅脑、唇、鼻、眼、心脏、肝、胃、肾、膀胱、肠、腹壁、脊柱和四肢的检查。以筛查胎儿结构异常为主要目的的产科超声检查时机,是在怀孕11-14周进行nt超声检查,评估胎儿的染色体异常风险。在怀孕18-24周进行三维或者四维超声检查。怀孕30-34周的产科超声检查,主要针对胎儿的主要解剖结构进行生长对比,观察胎儿附属物动态观察以及筛查晚发的畸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