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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是儿童最常见的和多发疾病,是引起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以往对重症肺炎的定义局限于肺炎患儿是否累及其他系统相应的症状和体征。目前认为,肺炎出现严重的通换气功能障碍或全身反应炎症时,即可诊断重症肺炎。
国内外对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不完全一致,社会组织对儿童重症肺炎的定义,在肺炎的基础上出现激惹或嗜睡、拒食、下胸壁下陷或发干,则可以诊断为重症肺炎。
我国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呼吸学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重症肺炎的诊断标准为:
第一、婴幼儿如果夜温大于38度5。呼吸大于70次每分以上,这种情况下呼吸比较快时要排除,因为发热、哭吵等因素的影响。胸壁出现吸气性的凹陷,鼻翼扇动、紫绀、间歇性的呼吸暂停、呼吸呻吟、拒食。
第二、年长儿夜温大于38.5,呼吸大于50次每分以上,也要排除发热、哭吵等因素引起的呼吸增快,出现鼻翼扇动、发干、呼吸呻吟、脱水症。
第三、心力衰竭、呼吸衰竭、中毒性脑病、微循环的障碍、休克任意之一。
第四、出现脓气胸、脓胸或败血症、中毒性肠麻痹者。
第五、出现多脏器功能障碍者。
第六、同时合并有先天性心脏病和免疫功能低下者,都可以诊断为重症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