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生期心肌病名词解释
围生期心肌病是发生在妊娠最后3个月至产后6个月内,既往无心血管疾病史孕妇出现心肌收缩功能障碍和充血性心力衰竭症状的心肌病,相关因素有年龄性别、生活方式、病史等,临床表现有心力衰竭及其他表现,诊断靠超声心动图等并排除其他心脏病,治疗包括一般、心力衰竭、心律失常治疗,预后不一,孕妇和产后女性有相应注意事项。
1.发病相关因素
年龄与性别:多见于30岁左右的经产妇,各个种族均可发病,无明显性别差异,但有研究显示某些种族可能存在一定发病倾向。
生活方式:部分患者可能与孕期体重过度增加、营养状况不佳等生活方式因素有关。
病史:有妊娠高血压疾病、多胎妊娠等病史的孕妇发病风险相对较高。
2.临床表现
心力衰竭表现:患者可出现呼吸困难、乏力、水肿等症状,呼吸困难可为劳力性,逐渐发展为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甚至端坐呼吸,水肿可从下肢逐渐蔓延至全身。
其他表现:还可能出现心律失常等表现,如心悸等,严重时可导致心源性休克等严重并发症。
3.诊断要点
超声心动图:是重要的诊断工具,可发现左心室扩大、左心室射血分数降低等改变,左心室射血分数通常低于正常水平(正常一般大于50%,围生期心肌病患者多低于40%)。
排除其他心脏病:需要排除妊娠合并其他心脏病,如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等,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及相关辅助检查来进行鉴别。
4.治疗原则
一般治疗:包括休息,保证充足的睡眠,对于有心力衰竭的患者需严格限制体力活动。同时要注意营养支持,保证合理的营养摄入。
心力衰竭治疗:根据患者心力衰竭的程度进行相应治疗,可使用利尿剂减轻水肿,如氢氯噻嗪等;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类药物改善心室重构等,但需注意在妊娠期使用ACEI类药物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产后可根据情况使用。
心律失常治疗:对于出现的心律失常,根据心律失常的类型进行相应处理,如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但要谨慎选择对心脏功能影响小的药物。
5.预后情况
部分患者经过及时治疗可恢复,预后较好;但也有部分患者病情严重,可能发展为难治性心力衰竭,甚至危及生命。患者再次妊娠时复发风险较高,需在医生的严格评估下决定是否再次妊娠。
特殊人群提示
孕妇:孕期应密切监测心脏功能,定期进行超声心动图等检查,一旦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对于有围生期心肌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如既往有相关病史等,需加强产前检查,提前做好应对心力衰竭等并发症的准备。
产后女性:产后仍需继续监测心脏功能,遵循医生的治疗方案,按时服药,注意休息和营养,避免劳累和感染等可能加重心脏负担的因素,以促进心脏功能的恢复,降低复发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