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肝衰竭的诊断标准是既往有肝硬化病史,在此基础上出现了病情进一步加重,分为早、中、晚三期,包括如下:1、早期的表现,患者极度的乏力,伴有明显的厌食、呕吐和腹胀等症状,总胆红素≥171μmol/L或每天升高≥17.1μmol/L,凝血酶原活动度>30%,≤40%,尚未出现肝性脑病或其他并发症。2、中期,具有早期的临床表现,且出现了二级以下肝性脑病,或明显的腹水、感染,凝血酶原活动度>20%,≤30%。3、晚期,在肝衰竭中期表现的基础上,病情进一步加重,有严重的出血倾向,如注射部位瘀斑,凝血酶原活动度≤20%,出现了肝肾综合症、消化道大出血、严重感染、二级以上肝性脑病之一,即晚期肝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