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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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 产科
唐氏筛查在整个怀孕周期中一共需要做两次,第一次唐氏筛查是在女性怀孕后第11周至第13周之间,主要是通过超生检查胎儿颈项透明带的厚度来判断。第二次唐氏筛查是在女性怀孕后第15至20周之间,主要是通过检查孕妇血清中的血浆蛋白A、甲胎蛋白、游离雌三醇、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来判断胎儿是否患有唐氏综合征,如果检查结果异常需要进一步进行羊水DNA穿刺来明确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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