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孕妇如果说以前没有糖尿病,在我们24周到28周的时候,发现她的血糖空腹血糖偏高了,我们就可以给她做个糖耐量的试验,我们仍然用75克的葡萄糖,如果空腹血糖大于5.1,餐后1小时大于10,餐后两小时,大于8.5,我们就可以定义她是妊娠糖尿病,就需要患者进行治疗。
有些孕妇,在妊娠之前,她的血糖是正常的,但是她进了妊娠以后,由于一些激素的存在,影响了干扰了我们那个糖代谢。因此在我们妊娠以后,我们给患者正常的做空腹的血糖,如果发现患者血糖大于正常的4.4,我们就可以给患者做在24周到28周的时候,做个糖耐量的试验,我们仍然用75克的葡萄糖,在空腹8小时之后,给患者做糖耐量试验,经过做糖耐量试验的结果,如果空腹血糖是大于5.1的,我们就可以给她诊断妊娠糖尿病,或者1小时的时候,血糖大于10或者2小时血糖大于8.5,三点里面任何一点达到标准了,我们就可以诊断她是妊娠糖尿病。
一旦确定是妊娠糖尿病,我们首先给予患者她的饮食指导,经过饮食指导,仍然不能达标的,我们尽可能尽快的给她使用胰岛素,以避免妊娠后期患者胎儿体重过大,母亲生孩子的时候,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