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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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力衰竭的分级通常是按照纽约心脏协会的分类系统进行的,可分为四个不同的分级。
1、Ⅰ级
无明显的心力衰竭症状,患者在正常生活活动下没有限制,可进行各种日常活动而不感到疲劳、气急或心慌。
2、Ⅱ级
有轻度心力衰竭症状,患者在一般的日常活动下有轻微的限制。平时能正常行走,但剧烈活动或持续劳累可能导致疲劳、气急、心慌等症状。
3、Ⅲ级
有中度心力衰竭症状,患者在轻度活动下就感到疲劳、气急、心慌。平时行走距离较短,可能需要中途休息。
4、Ⅳ级
有严重心力衰竭症状,患者在休息状态下也出现症状加重。即使是小量的体力活动也会加重症状,甚至出现静息状态下的不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