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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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 遗传内分泌科
妊娠期糖尿病血糖控制范围需结合不同时间状态来判断。
空腹血糖应控制在3.3-5.3mmol/L之间,此范围可避免低血糖风险,同时防止高血糖对胎儿的不良影响。餐后1小时血糖需≤7.8mmol/L,有助于降低巨大儿的发生概率;餐后2小时血糖则应≤6.7mmol/L,以减少胎儿高胰岛素血症的风险。对于使用胰岛素治疗者,夜间血糖不宜低于3.3mmol/L,以防止低血糖事件。
血糖控制需结合个体差异调整,肥胖或孕前有糖尿病史者可能需更严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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