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筛查相关内容:一般未诊断糖尿病孕妇于24-28周行OGTT,判断标准为空腹≥5.1mmol/L、服糖后1h≥10.0mmol/L、服糖后2h≥8.5mmol/L,达标准可诊断;有高危因素者早期可筛查,HbA1c有辅助价值但非诊断依据,随机血糖筛查价值有限,不同情况孕妇均需按流程筛查,对高危等孕妇需加强生活方式指导及严格筛查以保障母婴健康。
一、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一)适用人群及操作方法
一般建议所有未被诊断为糖尿病的孕妇在妊娠24-28周进行OGTT筛查。操作方法为:空腹12小时后,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分别抽取空腹、服糖后1小时、服糖后2小时的静脉血。
(二)判断标准
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
二、早期筛查策略
(一)高危人群的提前筛查
对于有妊娠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如肥胖(BMI≥28kg/m2)、一级亲属中有糖尿病患者、既往有妊娠糖尿病史、曾分娩巨大儿(出生体重≥4kg)等,可在妊娠早期就进行血糖筛查。早期通过检测空腹血糖等初步评估血糖情况,如果空腹血糖异常,需进一步完善OGTT检查。
三、其他相关筛查方法及意义
(一)糖化血红蛋白(HbA1c)检测
HbA1c反映的是近2-3个月的平均血糖水平,在妊娠糖尿病筛查中也有一定的辅助作用。但单独HbA1c检测不能作为妊娠糖尿病的诊断依据,主要是对于一些血糖波动较大但想了解较长时间血糖控制情况的孕妇有一定参考价值。不过对于妊娠糖尿病的诊断,OGTT仍是金标准。
(二)随机血糖检测
随机血糖检测相对简便,但对于妊娠糖尿病的筛查价值有限。因为随机血糖受进食等多种因素影响较大,不能准确反映孕妇的空腹及餐后血糖整体情况,所以一般不作为妊娠糖尿病的常规筛查方法,但在孕妇出现多饮、多食、多尿等疑似糖尿病症状时可作为初步筛查线索。
在妊娠糖尿病筛查过程中,不同年龄、生活方式(如饮食结构、运动量等)的孕妇都需要按照上述筛查流程进行。对于肥胖等生活方式相关因素导致高危的孕妇,除了进行常规筛查外,还需要在筛查前后加强生活方式的指导,以降低妊娠糖尿病的发生风险。而对于有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等特殊病史的孕妇,更要严格按照筛查流程进行,因为这类孕妇再次发生妊娠糖尿病的风险较高,早期准确筛查有助于及时干预,保障母婴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