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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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营养科
孕妇早期一般不建议吃螃蟹,特殊情况可少量谨慎食用。
螃蟹性寒,可能刺激子宫收缩,增加流产风险,尤其在胚胎着床不稳定的孕早期。其可能携带肺吸虫等寄生虫,如果烹饪不彻底,孕妇感染后可能引发严重后果。螃蟹富含蛋白质和胆固醇,过量食用会加重胃肠负担,诱发腹胀、恶心等不适。
如果孕妇体质较好、无海鲜过敏史,且能确保螃蟹来源可靠、彻底煮熟,可少量吃新鲜河蟹,每周不超过100克,并观察身体反应,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