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型肝炎治疗以直接抗病毒药物(DAA)为核心,覆盖1~6型病毒,疗程通常为12~24周,具体方案依病毒基因型、基线肝功能及合并症确定。治疗前需完成基因型检测、肝功能评估及肝纤维化分期,以制定个体化方案。
一、直接抗病毒药物(DAA)治疗:DAA通过抑制HCV复制关键酶(如NS3/4A蛋白酶、NS5B聚合酶)实现病毒清除,适用于1~6型HCV感染。1型、2型、4型、5型、6型患者疗程多为12周;3型患者若无肝硬化,疗程12~16周,合并代偿期肝硬化者需延长至24周;合并失代偿期肝硬化或HIV感染者,需评估药物相互作用后调整疗程。
二、治疗前基线评估:必须检测HCVRNA定量(基线病毒载量)、基因型(决定药物选择及疗程)、肝功能(ALT、AST水平)及肝纤维化程度(通过FibroScan或肝活检评估),同时排查合并症(如HIV、HBV感染、糖尿病)及肾功能(eGFR),排除严重肝衰竭(Child-PughC级)或肾功能衰竭患者。
三、特殊人群治疗注意事项:儿童<6岁禁用未获批DAA,6岁以上需根据体重调整剂量;孕妇妊娠早期(<12周)完成治疗,避免妊娠中晚期用药,哺乳期女性停药后6个月内避免哺乳;老年患者因肾功能随年龄下降,优先选择对肾功能影响小的DAA,定期监测eGFR;肾功能不全者eGFR60~90ml/min可正常用药,<60ml/min需调整剂量或避免使用;HIV合并感染者需选择无药物相互作用的DAA组合。
四、治疗期间监测与随访:治疗第4周、8周检测HCVRNA定量,确认病毒下降趋势;治疗结束后12周检测HCVRNA(持续病毒学应答SVR)为治愈标准;每4周监测肝功能及血常规,出现胆红素升高、血小板下降等需及时就医;基线肝纤维化患者治疗后3~6个月复查肝纤维化指标(如FibroScan)。
五、利巴韦林的适用场景:利巴韦林仅在特定情况联合DAA使用,如3型无肝硬化患者(部分DAA方案需联合,疗程12周)或合并严重肝纤维化者,用药期间需监测血红蛋白,低于100g/L需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