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尿病筛查(妊娠糖尿病筛查)建议在孕24-28周进行,所有孕妇均应将其作为必做项目,以早期干预降低母儿风险。
筛查时间:孕24-28周为黄金筛查期。此时胎盘功能稳定,孕妇胰岛素抵抗逐渐增强,胎儿对葡萄糖需求随孕周增加,过早筛查易因胰岛素抵抗未充分显现导致假阴性,过晚则可能延误干预时机,此阶段检测最能准确反映糖代谢状态。
必做必要性:根据《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20)》,所有孕妇均需筛查。妊娠糖尿病发生率约7%-14%,未及时干预可增加子痫前期、羊水过多、巨大儿、新生儿低血糖等风险,早期筛查可显著改善母儿预后。
筛查方法:采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具体步骤:空腹8-14小时后采血,5分钟内饮用含75g葡萄糖的300ml糖水,分别于服糖后1小时、2小时采集血样,检测空腹、1小时、2小时血糖值,三项指标中任一超标(空腹≥5.1mmol/L、1小时≥10.0mmol/L、2小时≥8.5mmol/L)即可诊断妊娠糖尿病。
特殊人群注意:高危孕妇(BMI≥28kg/m2、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巨大儿分娩史)建议孕12周前首次筛查,结果正常者仍需在24-28周重复筛查,以排除妊娠中期血糖异常。
异常处理:筛查异常者需进一步行OGTT确诊。确诊后优先通过低升糖指数饮食(控制碳水化合物占比50%-60%)、每日30分钟中等强度运动(如散步)控制血糖,必要时遵医嘱使用胰岛素治疗,定期监测血糖及胎儿发育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