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性停搏治疗需结合停搏时长、症状及病因制定方案,无症状或短暂性以非药物干预为主,有症状或持续停搏需药物或心脏起搏治疗。
一、无症状或短暂性窦性停搏的治疗:若停搏时间<3秒且无头晕、乏力等症状,无需特殊药物治疗,应避免诱发因素(如停用抗心律失常药、戒烟),定期复查动态心电图,监测停搏变化趋势。
二、有症状或持续性窦性停搏的治疗:出现晕厥、黑矇等症状时,需先纠正病因(如补钾治疗高钾血症、停用洋地黄类药物),短期使用阿托品或沙丁胺醇提升心率,若药物无效或停搏时间>3秒,需植入心脏起搏器。
三、特殊人群治疗:儿童患者优先非药物干预,避免使用可能抑制窦房结的药物(如β受体阻滞剂),老年患者合并冠心病或糖尿病时,需综合评估起搏器获益,避免使用加重心肌缺血的药物;孕妇需监测胎心,必要时用安全药物(如沙丁胺醇)缓解症状。
四、药物治疗原则:药物仅用于提升心率或控制病因,如阿托品适用于迷走神经张力增高者,禁用洋地黄类药物;用药期间监测心率及心电图,避免低龄儿童使用抗心律失常药,优先非药物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