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癌放疗次数因分期、治疗目的及患者个体情况而异,通常为15~30次,每周5次,总疗程3~6周。
根治性放疗:适用于早期无转移患者,总剂量约45~50Gy,需15~20次,分5~6周完成,可联合同步化疗增强疗效。
辅助性放疗:用于术后有高危因素(如淋巴结转移),总剂量20~50Gy,10~25次,疗程2~5周,具体需结合病理报告调整。
姑息性放疗:针对晚期疼痛或出血,单次或多次短疗程,总剂量10~30Gy,1~5次,以缓解症状为主,需评估患者耐受度。
特殊人群:老年患者需调整剂量,避免过度照射;合并心脏病者需降低放疗速度,防止心脏负荷增加;孕妇需延迟至产后进行,确保胎儿安全。
放疗期间需加强营养,多摄入高蛋白食物,保持口腔清洁,避免感染。出现严重呕吐或腹泻时,及时联系医生调整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