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胎处理需根据孕周及胎儿情况选择方案,孕28周前多采用药物引产,孕28周后可结合引产与新生儿复苏。
- 早期死胎(<28周):首选药物引产,常用前列腺素类药物诱发宫缩,或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需关注凝血功能,术前评估DIC风险。
- 晚期死胎(≥28周):先检查胎心监护及胎盘功能,若胎儿已死亡且无存活可能,可采用依沙吖啶羊膜腔内注射引产,同时准备新生儿复苏设备。
- 过期流产(死胎滞留>3周):需先检测凝血功能,纠正纤溶异常后再引产,避免大出血风险。
- 特殊人群:高龄孕妇、合并妊娠高血压或糖尿病者需加强术前评估,产后需心理干预及生育指导,建议避孕6~12个月后再受孕。
本内容不能作为治疗依据,如有不适请到医院进行科学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