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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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时间通常在妊娠24~28周。
高危人群筛查提前: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8)、既往妊娠糖尿病史、高血压等高危因素者,首次产检时即可筛查,若结果正常,24~28周再次筛查。
低危人群常规筛查:无高危因素者,24~28周进行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分别≤5.1mmol/L、≤10.0mmol/L、≤8.5mmol/L为正常。
特殊情况补充筛查:若首次筛查异常但未达诊断标准,需在妊娠32~34周复查,排除妊娠晚期糖尿病。
温馨提示:筛查前无需严格空腹,可正常进食,避免应激性高血糖影响结果;筛查后若确诊,需在医生指导下控制饮食、适度运动,必要时药物治疗,定期监测血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