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治疗以化学药物为主,辅以对症支持,需遵循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原则,疗程通常6~18个月。
1.初治活动性肺结核:采用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四联药物联合治疗,疗程6~9个月,需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2.复治肺结核:根据药敏试验调整方案,常用二线药物如氟喹诺酮类、注射剂等,疗程9~18个月,需加强营养支持。
3.耐多药肺结核:使用氟喹诺酮类、注射剂等二线药物,联合3~5种敏感药物,疗程18~24个月,需严格遵医嘱用药。
4.特殊人群:糖尿病患者需控制血糖,孕妇慎用乙胺丁醇,老年患者需监测药物毒性,儿童优先使用异烟肼、利福平,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