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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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查,此时胎盘激素分泌增加,胰岛素抵抗最明显,是筛查的最佳时机。
高危人群提前检查: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既往妊娠糖尿病史或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建议在首次产检(孕12周前)即评估血糖,孕24~28周再次复查。
无高危因素常规筛查:所有孕妇均需在孕24~28周完成OGTT,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分别≥5.1mmol/L、≥10.0mmol/L、≥8.5mmol/L时,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特殊情况需额外监测:若出现不明原因多饮、多尿、体重异常变化,或既往有糖尿病史,应在孕早期(10~12周)开始监测空腹血糖,必要时增加餐后血糖检测频率。
孕期血糖管理建议:确诊后需通过饮食控制(每日碳水化合物占比40%~50%)、适度运动(每周≥15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及定期血糖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维持血糖稳定,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胰岛素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