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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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时间通常在妊娠24~28周进行。
对于无高危因素的孕妇,首次筛查于妊娠24~28周进行,采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检测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三项中有一项异常即可诊断。
高危因素孕妇包括肥胖(BMI≥28)、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期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建议首次筛查提前至妊娠早期(12周前),若结果正常,妊娠24~28周再重复筛查。
有妊娠糖尿病既往史者,再次妊娠时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筛查,同时加强孕期血糖监测。
筛查前需注意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避免应激状态,筛查前1天晚餐后禁食,次日早晨空腹采血,整个过程需遵医嘱规范操作,确保结果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