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1086次浏览
孕期心脏彩超一般建议在孕20~24周进行,这是筛查心脏结构和功能异常的关键时期。
高危孕妇(合并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需在孕16~20周首次检查,孕晚期(28~32周)复查,密切监测心脏负荷变化。
既往有心脏病史或家族遗传史:孕前已确诊心脏疾病者,孕早期(12周前)需评估心功能,孕中晚期(24~28周)加强监测,产后42天需再次检查。
正常孕妇无高危因素:仅需在孕20~24周进行一次筛查,若检查无异常,无需额外复查。
特殊注意事项:检查前避免过度劳累,保持情绪稳定,检查时无需空腹,配合医生体位要求即可。若出现胸闷、气短、下肢水肿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