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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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GDM)多见于妊娠中晚期(24~28周后),具有高危因素的女性更易发生。
有糖尿病家族史者:一级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患糖尿病,尤其是2型糖尿病,会增加GDM风险。遗传因素叠加孕期激素变化,使胰岛功能负荷加重。
肥胖女性:孕前体重指数(BMI)≥25 kg/m2或孕期体重增长过快(单胎>11.5 kg),脂肪堆积导致胰岛素抵抗,诱发GDM。
高龄孕妇:年龄≥35岁者因卵巢功能衰退、卵子质量下降,伴随代谢能力减弱,GDM风险升高。
既往GDM史:曾患GDM的女性再次妊娠时,体内代谢紊乱状态未完全恢复,复发风险显著增加。
多胎妊娠:双胎或多胎妊娠时胎盘分泌的抗胰岛素激素更多,对胰岛素敏感性要求更高,易引发GDM。
温馨提示:高危女性应在孕前及孕期尽早监测血糖,合理控制饮食与体重,适度运动,降低GDM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