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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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这是基于大量研究数据得出的最佳时机,此时孕妇体内激素水平变化趋于稳定,筛查准确性较高。
高危人群筛查时间: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8)、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的孕妇,建议首次产检时即筛查空腹血糖,若异常则进一步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低危人群筛查时间:无高危因素的孕妇,按常规在孕24~28周进行OGTT,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血糖值分别对应≥5.1mmol/L、≥10.0mmol/L、≥8.5mmol/L时可诊断。
特殊情况筛查调整:对于早产史、不明原因死胎史或胎儿巨大儿史的孕妇,需在孕24周前完成首次筛查,以便尽早干预。
筛查前注意事项:筛查前3天正常饮食,避免高糖高脂饮食,筛查前12小时禁食禁水,保持情绪稳定,避免应激性血糖升高影响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