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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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水过少是指妊娠晚期羊水量少于300毫升。
妊娠晚期羊水过少的诊断标准:妊娠37周后,超声测量羊水池最大深度(DVP)≤2cm,或羊水指数(AFI)≤5cm,提示羊水过少。
羊水过少的常见原因:胎儿泌尿系统畸形(如肾缺如、尿道闭锁)、胎盘功能减退、胎膜早破、母体脱水或某些药物影响(如非甾体抗炎药)。
羊水过少的潜在风险:围产儿死亡率增加,可能导致胎儿宫内窘迫、早产、胎粪吸入综合征及新生儿窒息。
羊水过少的处理原则:需结合孕周、胎儿状况及病因综合判断。若胎儿已成熟,可考虑引产;未成熟者需密切监测胎心,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特殊人群注意事项:高龄孕妇、有妊娠高血压或糖尿病史者需加强产检,及时发现羊水异常;若存在胎膜早破,应立即就医,避免感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