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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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孕药的服用时间因类型不同而异,短效复方制剂需在月经周期第1-5天开始服用,长效制剂通常在月经来潮第5天首次服用,紧急避孕药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
需在月经周期第1天(或第5天)开始连续服用21天,停药7天后开始下一周期。漏服需按说明书补服,连续漏服超过2天可能降低避孕效果。
首次服用在月经来潮第5天午饭后,间隔20天服用第二次,之后每月固定时间服用。因激素含量高,副作用较明显,建议选择其他更安全的避孕方式。
需在无保护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越早效果越好。服药后2小时内呕吐需补服,不可作为常规避孕手段,频繁使用可能导致月经紊乱。
首次注射在月经周期第5天,之后每3个月注射一次。需由医护人员操作,注射后可能出现月经周期改变,停药后恢复时间因人而异。
参考文献: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避孕药使用指南[J]. 中国妇幼健康研究, 2021, 32(5): 651-655.
[2]世界卫生组织. 避孕药使用与安全性指南[R]. 2022, 1-120.
[3]《妇产科学》(第9版)[M]. 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8: 345-3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