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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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淋巴瘤主要采用Ann Arbor分期系统,分为Ⅰ至Ⅳ期,每一期根据受累淋巴结区域或结外器官进一步细分。
Ⅰ期:病变局限于一组淋巴结(Ⅰ)或单个结外器官(ⅠE),常见于颈部、腋下等区域,无远处转移。
Ⅱ期:病变累及横膈同侧两组或多组淋巴结(Ⅱ),或局限侵犯淋巴结外器官及横膈同侧区域(ⅡE),需注意胸腔或腹腔内淋巴结受累情况。
Ⅲ期:横膈两侧淋巴结均受累(Ⅲ),可伴局部结外器官侵犯(ⅢE)或脾脏受累(ⅢS),需明确是否存在纵隔或腹膜后淋巴结肿大。
Ⅳ期:弥漫性或播散性累及一个或多个结外器官,如骨髓、肝脏、肺等,无论淋巴结是否受累,均归为Ⅳ期,需关注全身多器官功能状态。
特殊人群注意:老年患者需加强肝肾功能监测,儿童患者应优先考虑治疗对生长发育的影响,孕妇需权衡治疗与胎儿安全,合并基础疾病者需调整治疗方案以降低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