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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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淋巴瘤分期主要依据Ann Arbor系统,结合淋巴结区域、结外器官及骨髓受累情况,分为Ⅰ-Ⅳ期,Ⅰ-Ⅱ期为早期,Ⅲ-Ⅳ期为晚期。
Ⅰ期:单个淋巴结区域或结外单个器官/部位受累,无远处转移。需通过影像学检查明确受累范围,如胸部CT排查纵隔淋巴结。
Ⅱ期:横膈同侧两个或更多淋巴结区域受累,或单个结外器官及区域淋巴结同时受累。需注意双侧颈部淋巴结是否对称肿大。
Ⅲ期:横膈两侧淋巴结区域均受累,可伴局部结外器官受累或脾脏受累。需结合PET-CT评估脾脏代谢活性。
Ⅳ期:一个或多个结外器官/组织广泛受累,伴或不伴淋巴结肿大,如肝脏、骨髓、肺实质等。需通过骨髓穿刺明确是否存在淋巴瘤细胞浸润。
特殊人群提示:老年患者需加强肝肾功能监测,避免化疗药物蓄积;儿童患者优先选择低毒性方案,需动态评估生长发育指标;孕妇需权衡治疗与胎儿安全,多学科协作制定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