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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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检查通常在孕24~28周进行,需通过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筛查,检测空腹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血糖值,结合多项指标判断是否患病。
妊娠糖尿病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首次筛查,需提前1周调整饮食(每日碳水化合物占50%~60%)并保持正常活动。检查前需空腹8~14小时,先抽取空腹静脉血测血糖,随后在5分钟内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液体300ml,分别于服糖后1小时、2小时再次采血。
诊断标准参考《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20)》,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10.0mmol/L或2小时≥8.5mmol/L,三者任一超标即可确诊。若空腹血糖正常但服糖后2小时异常(7.8~11.0mmol/L),则为妊娠期糖耐量受损(GIGT),需加强监测。
首次筛查异常者需在1~2周内复查OGTT,排除应激因素干扰;确诊患者应每2~4周监测血糖,36周后每周产检并评估胎儿发育。未确诊者建议产后6~12周再次筛查,因妊娠糖尿病患者未来患2型糖尿病风险增加7倍。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20)[J].中华糖尿病杂志,2020,12(12):895-904.
[2]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22:103-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