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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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诊断采用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三点血糖值分别≥5.1mmol/L、≥10.0mmol/L、≥8.5mmol/L即可确诊。
妊娠期糖尿病需通过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确诊,这是国际公认的金标准。检测前需空腹8~14小时,先抽取空腹静脉血,再口服含75g葡萄糖的溶液,分别于服糖后1小时、2小时采集静脉血测量血糖。
诊断标准以三点血糖值为准:
空腹血糖:≥5.1mmol/L(空腹指至少8小时未进食,通俗理解为晨起未吃早餐前的血糖);
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1小时内的血糖峰值);
2小时血糖:≥8.5mmol/L(服糖后2小时的血糖水平)。
只要三点中任意一点达到或超过上述数值,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高危孕妇:有糖尿病家族史、肥胖(BMI≥24)、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巨大儿分娩史等情况者,建议在妊娠24~28周首次产检时就进行筛查,必要时提前至妊娠16~20周开始监测。
筛查时间:所有孕妇均需在妊娠24~28周进行筛查,无高危因素者可在孕晚期复查,避免漏诊。
确诊后需在医生指导下通过饮食控制(如减少精制糖摄入、增加膳食纤维)、适度运动(如每天30分钟中等强度活动)及定期血糖监测(空腹及餐后2小时)来控制血糖,必要时需使用胰岛素治疗。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中国2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20年版)[J].中华糖尿病杂志,2021,13(4):284-329.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妊娠期糖尿病诊断与治疗指南(2019)[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9,35(12):1153-11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