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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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病人如果血糖升高比较明显,同样也会表现出多尿、口干、多饮、体重减轻等一系列比较明显的症状。如果病人血糖轻微升高,也可以表现为没有明显的症状,或仅有困倦、乏力、注意力不集中等等一些表现,这些表现都是非特异性的。因为妊娠期本身就处于机体负荷状态,病人可能会跟妊娠状态,也就是比较疲倦相混淆。因此要求妊娠女性在24-28周的时候,要做标准的75g葡萄糖糖耐量试验,来筛查一下病人是否有妊娠期糖尿病,而且它的试验方法跟普通口服糖耐量试验是一样的,但是诊断标准要更严格一些,也就是在两个小时的静脉血糖如果大于等于7.8mmol/L,或者是空腹的静脉血糖大于等于7.0mmol/L,就可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这个时候就要接受治疗,除了饮食控制、运动锻炼以外,如果血糖控制仍不达标,在妊娠期只能启用胰岛素来帮助降糖,其他口服药因为考虑到胎儿的影响,可能会导致畸形或其他的不利影响,因此都不能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