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的严重程度通常采用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方法,分为1~4级。心脏病患者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的为1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可无自觉症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心衰症状的为2级;心脏病患者体力活动明显受限,低于平时一般体力活动即引起心衰症状为3级;心脏病患者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存在着心衰症状,活动后加重的为4级。这种分级方案的优点是简便易行,但缺点是仅凭患者的主观感受,和或医生的主观评价,短时间内变化的可能性较大,患者的个体间的差异也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