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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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布洛芬的药品说明书中明确标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因此哺乳期产妇不能吃布洛芬。布洛芬是西药,是解热、镇痛的非甾体类抗炎药,主要用于缓解轻、中度疼痛,比如头疼、关节疼、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等等,也用于普通感冒或者是流行性感冒造成的发热。布洛芬的剂型比较多,应用过程中病人可能会有一些不良的反应,比如少数病人会表现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胃肠胀气、胃烧灼感、消化不良、转氨酶升高、消化道溃疡出血、头晕、头痛、耳鸣、视力模糊、水肿、体重增加、皮疹、荨麻疹、剥脱性皮炎等等;也可以表现出过敏性的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还可以影响造血功能,造成严重的过敏性反应。由于布洛芬的过敏反应严重,而且口服以后,会经过乳汁代谢传给乳儿,造成乳儿的不良反应,因此在药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在哺乳期禁用。如果哺乳期女性有医学指征需要应用布洛芬,一定要在停药后8小时以后才可以考虑哺乳,且一定是在医师指导下,慎重使用布洛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