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月经来潮的药物主要分为单纯孕激素类药物和短效复方口服避孕药,具体需根据个体月经推迟原因(如内分泌紊乱、器质性病变等)及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在医生指导下选择,优先建议先明确月经推迟原因,避免盲目用药。

一、单纯孕激素类药物
- 适用情况:适用于体内雌激素水平正常或偏低但无禁忌症者,月经推迟超过7天且已排除妊娠。
- 常用药物:地屈孕酮、甲羟孕酮等,通过使子宫内膜从增殖期转化为分泌期,停药后引发撤退性出血。
- 注意事项:严重肝病、血栓病史、不明原因阴道出血者禁用;12岁以下儿童避免使用;用药期间若出现严重头痛、乳房胀痛等不适需及时就医。
- 适用情况:适用于多囊卵巢综合征等内分泌紊乱导致的月经稀发或闭经,且无心血管疾病、乳腺癌家族史等禁忌症者。
- 作用机制:通过抑制排卵后激素水平变化,停药后2-3天出现撤退性出血,可规律月经周期。
- 注意事项:需先排除妊娠;连续服用21天后停药,出血通常在停药后出现;哺乳期女性需医生评估后使用,避免影响乳汁质量。
- 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优先通过减重、规律作息等生活方式调整,必要时在医生指导下短期使用孕激素(如地屈孕酮)联合二甲双胍改善胰岛素抵抗。
- 高泌乳素血症:需先排查垂体瘤等病因,确诊后遵医嘱使用溴隐亭降低泌乳素水平,恢复月经周期。
- 甲状腺功能异常:甲减或甲亢均可能影响月经,需先检查甲状腺功能,对症补充左甲状腺素或抗甲状腺药物后,月经多可恢复。
- 青少年(12-18岁):月经初潮后2年内月经不规律常见,优先非药物干预(如规律作息、均衡饮食),若持续不规律且排除器质性病变,可短期使用低剂量孕激素(如地屈孕酮)。
- 围绝经期女性(45-55岁):月经紊乱多因卵巢功能衰退,需先排除子宫肌瘤、内膜癌等器质性病变,可在医生指导下短期使用雌孕激素联合治疗(需排除乳腺癌、血栓等禁忌症)。
- 哺乳期女性:月经恢复情况因人而异,若超过6个月无月经,优先通过增加哺乳频率、调整情绪等非药物方式促进月经恢复,必要时医生评估后使用低剂量孕激素,避免影响乳汁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