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胎药(药物流产用药)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仅适用于妊娠49天内、确诊宫内妊娠且无药物禁忌的女性,需严格遵循医嘱完成用药流程。
妊娠49天内且无禁忌者适用
药物流产需在具备抢救条件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需先通过超声确认宫内妊娠,排除药物禁忌(如青光眼、哮喘、肝肾功能不全等)。用药前需签署知情同意书,了解可能的出血、腹痛等风险。
特殊人群需额外评估
- 肝肾功能不全者:需医生评估药物代谢风险,可能调整用药方案。
- 有药物过敏史者:提前告知医生过敏药物,避免使用同类药物。
- 带宫内节育器妊娠者:需排除宫外孕后再遵医嘱用药,以防感染或出血风险增加。
用药后观察要点
用药后需在医院观察6小时内孕囊排出情况,若出现持续大量出血、剧烈腹痛或孕囊未排出,需及时处理。术后1周需复查超声,确认子宫恢复及残留情况。
术后护理建议
流产后需注意休息,避免性生活及盆浴1个月,保持外阴清洁,遵医嘱服用抗生素预防感染。若出血超过14天或腹痛加剧,应立即就医。
重要提示:药物流产不可自行购买或服用,必须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以确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