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碎石可进行的次数无严格固定数值,受结石具体情况(大小、位置、成分)、患者自身状况(年龄、身体一般状况)及碎石后恢复情况(肾脏等组织损伤修复、患者主观感受与并发症情况)影响,一般较小结石、身体状况良好患者可进行3-5次左右,但结石复杂、患者状况差或恢复不佳时次数会受限,通常不超5次,儿童、老年及身体状况差者次数更保守。
一、结石的具体情况
1.结石大小与位置
对于较小的结石,单次体外碎石可能就有较好的效果,可进行的次数相对较少。而对于较大的结石或者位置特殊(如靠近重要脏器等)的结石,可能需要多次碎石,但一般建议两次碎石之间至少间隔1-2周,给肾脏等组织修复的时间,通常总的碎石次数可能控制在3-5次左右。如果结石过大且质地坚硬,多次碎石后仍效果不佳,可能需要考虑其他治疗方式,如手术治疗等。例如,对于直径小于2厘米的肾盂结石等相对较易碎石的情况,可能2-3次碎石就可取得较好效果;但对于直径大于2厘米的铸型结石等复杂情况,可能碎石次数会受到限制。
2.结石成分
不同成分的结石对体外碎石的敏感性不同。比如尿酸结石相对较容易被体外冲击波击碎,可能碎石次数相对少些;而胱氨酸结石等相对较难击碎,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碎石次数,但一般也不会无限制增加,通常也会控制在合理次数内,一般不超过5次。
二、患者自身状况
1.年龄因素
儿童患者由于其肾脏等组织相对娇嫩,体外碎石的次数需要严格谨慎。一般儿童患者体外碎石次数不宜过多,通常首次碎石后需密切观察恢复情况,若首次碎石效果不佳,再次碎石需充分评估风险,可能总体碎石次数控制在2次以内。而老年患者如果合并有基础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脑血管疾病等,多次体外碎石可能会增加身体的负担,所以老年患者体外碎石次数也会相对保守,一般不超过3-4次。例如,老年患者本身心功能可能较差,多次体外碎石过程中可能因疼痛等刺激导致心脑血管意外风险增加,所以会更谨慎控制碎石次数。
2.身体一般状况
如果患者身体一般状况较差,存在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情况,如严重的肝肾功能不全,多次体外碎石可能会进一步加重脏器负担,这种情况下体外碎石次数会严格受限,可能仅进行1-2次,并且在每次碎石前后都需要密切监测脏器功能等指标。而身体一般状况良好的患者,相对可以耐受更多次的体外碎石,但也一般不会超过5次。
三、碎石后的恢复情况
1.肾脏等组织损伤修复情况
在每次体外碎石后,需要观察患者肾脏等组织的损伤修复情况。如果碎石后肾脏出血等损伤恢复较慢,那么再次碎石的时间就需要推迟,从而也会影响总的碎石次数。例如,某次碎石后患者肾脏出现较明显的出血,超声等检查显示肾脏血肿较大,那么可能需要等待血肿明显吸收后再考虑是否进行下次碎石,可能总的碎石次数就会相应减少。
2.患者的主观感受与并发症情况
如果患者在碎石后出现较严重的疼痛、血尿持续不缓解或者出现感染等并发症,那么就需要暂停碎石,先处理并发症,这种情况下也会影响后续碎石的次数。比如患者碎石后出现严重的尿路感染,体温升高,血象升高等,需要先控制感染,待感染控制后再评估是否能继续碎石以及还能进行几次碎石。一般来说,如果碎石后并发症较多且严重,可能总的碎石次数不超过3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