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中风治疗需分阶段以“时间干预-综合管理-功能恢复-预防复发”为核心策略,具体包括急救处理、急性期基础治疗、康复训练、药物应用及危险因素控制。
1.急救处理:发病后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尽早送达具备卒中救治能力的医院。缺血性脑中风患者在发病4.5小时内(部分情况可延长至6小时)符合条件者可接受静脉溶栓治疗,6小时内符合条件者可考虑机械取栓,需由医生评估排除禁忌证(如近期出血、严重高血压)。出血性脑中风需优先控制颅内压,必要时手术清除血肿或引流脑脊液。
2.急性期综合治疗:生命体征监测维持血压(缺血性脑中风控制在140/90mmHg以下,收缩压>220mmHg时考虑降压;出血性脑中风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至安全范围)、血糖(糖尿病患者目标80-140mg/dL,避免低血糖)、体温(高热者物理降温或药物退热)。营养支持:发病后24-48小时无吞咽障碍者尽早启动鼻饲或肠内营养,避免脱水或营养不良。
3.康复训练:尽早开始(病情稳定后24-48小时),根据神经功能缺损类型制定方案:运动功能障碍者开展肢体被动/主动训练、步态矫正;语言障碍者进行发音、词汇训练;认知障碍者通过记忆力游戏、任务导向训练改善。需结合家庭康复(家属辅助)与专业机构指导,每周训练≥5天,每次≥30分钟,避免过度疲劳。
4.药物应用:缺血性脑中风:无禁忌证者尽早启动抗血小板治疗(如阿司匹林),合并房颤或心源性栓塞者用抗凝药物(如华法林、新型口服抗凝药);他汀类药物(如阿托伐他汀)长期调脂稳定斑块;合并高血压者用ACEI/ARB类药物控制血压。出血性脑中风:必要时短期使用氨甲环酸止血,颅内压增高者用甘露醇或利尿剂。儿童患者需优先病因治疗,避免低龄儿童使用非甾体抗炎药退热。
5.危险因素控制:高血压:定期监测(每周≥3次),目标血压<140/90mmHg(合并糖尿病或肾病者<130/80mmHg);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控制在7%以下,避免空腹血糖>7.0mmol/L;血脂异常: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8mmol/L(极高危人群),定期复查血脂谱。特殊人群:老年人慎用多种降压药联用,避免体位性低血压;孕妇需严格评估药物安全性,优先非药物干预控制血压;儿童患者需排查血管畸形或感染源,避免反复卒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