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10种情况均不能接种疫苗:对疫苗活性成分等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者;患有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妊娠期妇女;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患者;患淋巴瘤等恶性肿瘤患者;以及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等患者。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6.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7.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患者。
8.淋巴瘤和白血病患者及各种恶性肿瘤患者。
9.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HIV感染、噬血细胞性淋巴组织细胞增多症或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10.临床医师或接种工作人员认为不适合接种的其他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情况并不是绝对的,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个体的健康状况和医生的建议来决定。在接种疫苗前,应告知医生自己的健康状况和过敏史等信息,以便医生评估是否适合接种疫苗。同时,疫苗接种后,应在接种场所观察30分钟,无异常后再离开。如果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接种疫苗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