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性子宫肌瘤的治疗需个体化,无症状者定期观察,有症状者根据年龄、生育需求、肌瘤大小及症状严重程度选择药物、手术或介入治疗。
- 无症状肌瘤:无需特殊治疗,每3-6个月超声复查,监测肌瘤生长速度及症状变化。
- 有症状但无生育需求者:可采用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如亮丙瑞林)缩小肌瘤体积,改善症状;或选择子宫动脉栓塞术、高强度聚焦超声等微创治疗。
- 有生育需求者:优先药物治疗(如促性腺激素释放激素激动剂)缩小肌瘤,必要时行肌瘤剔除术,保留子宫。
- 症状严重或药物治疗无效者:考虑全子宫切除术,年轻或有保留子宫意愿者可选择次全子宫切除术或肌瘤剔除术。
特殊人群提示:备孕女性需提前评估肌瘤位置及大小,避免孕期肌瘤红色变性风险;围绝经期女性若症状轻微,可观察至绝经后,因激素下降肌瘤多自然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