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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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烧时,若体温未超过38.5℃且无明显不适,优先采用物理降温(如温水擦浴、减少衣物)及补充水分等非药物干预;若体温≥38.5℃或伴随明显不适,可根据年龄选择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需注意适用年龄范围)。
1.无明显不适的低烧(37.3~38.5℃)
此时以非药物干预为主,如温水擦浴(重点擦拭颈部、腋窝、腹股沟等部位)、适当减少衣物以促进散热,同时多饮温水补充因发热消耗的水分,避免脱水。
2.体温≥38.5℃或明显不适
可考虑使用退烧药,儿童(2月龄~12岁)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需确认药物适用年龄范围);成人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用药期间需注意观察体温变化,避免重复用药或过量用药。
3.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孕妇(妊娠早期慎用布洛芬)、哺乳期女性(用药后建议暂停哺乳2~4小时)、肝肾功能不全者需在医生指导下用药;1月龄以下婴儿发热应立即就医,避免自行用药。
4.发热伴随严重症状
若出现持续高热(≥39℃超过3天)、抽搐、呼吸困难、剧烈头痛、意识模糊等表现,需立即就医,明确病因(如感染、炎症等),避免延误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