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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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发烧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补水(如淡盐水或口服补液盐),体温超过38.5℃时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或布洛芬退热,同时密切观察症状。若持续高热、呕吐腹泻严重或出现脱水迹象,需及时就医。
细菌感染性食物中毒:如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常伴随呕吐、腹泻,可选用抗生素(需遵医嘱),优先非药物干预,如补充电解质。
化学性食物中毒:如亚硝酸盐、重金属中毒,需立即催吐并就医,不可自行用药,特殊人群如孕妇、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刺激性泻药。
动植物性食物中毒:如毒蘑菇、河豚毒素,需立即送医,切勿盲目催吐或使用止吐药,儿童、老人等特殊人群风险更高,需专人监护。
预防措施:避免生食或未煮熟食物,生熟分开处理,储存食物需冷藏且不超过24小时,加工工具定期消毒,降低食物中毒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