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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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氏筛查通常需做2次,首次在孕11-13周+6天,第二次在孕15-20周+6天。
首次筛查(孕早期):采用超声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NT),结合血清学指标(如PAPP-A、β-HCG),综合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NT增厚(≥2.5mm)或血清指标异常者,需进一步检查。
二次筛查(孕中期):通过抽取孕妇血清,检测甲胎蛋白(AFP)、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β-HCG)、游离雌三醇(uE3)等指标,结合孕周、年龄等因素计算风险值。该阶段筛查灵敏度较高,可覆盖更多高风险人群。
特殊人群建议:高龄孕妇(≥35岁)或有唐氏综合征家族史者,建议直接进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产前检测(NIPT),无需常规二次筛查。NIPT可在孕12周后进行,准确性达99%以上,避免辐射风险。
注意事项:筛查结果为“高风险”者,需通过羊水穿刺或绒毛膜取样确诊,不可仅凭血清指标判断。筛查前无需空腹,但需准确提供孕周、体重等信息,以确保结果可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