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 2026-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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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建议在首次产检时(孕6~8周)进行空腹血糖筛查,孕24~28周做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高危人群提前至孕12周前检查。
首次产检(孕6~8周)需完成空腹血糖检测,排除孕前糖尿病;孕24~28周是妊娠糖尿病高发期,需通过75g OGTT(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确诊,该试验需空腹8~14小时后,分三次采血检测血糖变化。
高危因素包括:肥胖(BMI≥24kg/m2)、有糖尿病家族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巨大儿分娩史等。此类人群建议在孕12周前完成首次空腹血糖检测,若结果异常则提前进行OGTT检查。
确诊妊娠糖尿病后,需在孕28~32周复查空腹血糖,孕32~34周再次复查OGTT,以评估血糖控制效果。产后6~12周需再次筛查,预防糖尿病转化为永久性疾病。
若孕期出现不明原因口渴、多尿、体重异常波动等症状,或超声提示胎儿偏大、羊水过多,应立即就医检查血糖,无需等待常规时间点。
参考文献:
[1]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中国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2020)[J].中华糖尿病杂志,2020,12(12):891-899.
[2]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2018)[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19,30(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