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ge-Hansen分类法于1950年提出,根据足在受伤时的位置和暴力的方向将骨折分为旋后/内收型、旋后/外旋型、旋前/外展型和旋前/外旋型四类,每一类又根据骨折程度及是否伴有韧带软组织损伤而分为不同的亚类。该分类对于踝关节不稳定骨折的闭合复位有指导意义。Davis-Weber分类法据外踝骨折的位置,把踝关节骨折分为A、B、C三型,该分类以下胫腓联合为界将骨折分为下胫腓联合水平以下的损伤(A型)、经下胫腓联合的腓骨骨折(B型)以及下胫腓联合以上损伤(C型),较简单,使用方便,但却不能说明整个踝关节各种复杂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