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一般从确认怀孕开始(通常孕6周内)至孕28周前每4周1次,28~36周每2周1次,36周后每周1次。
常规孕前及孕期检查
无高危因素者,首次检查宜在确认怀孕后尽早进行(一般孕6~8周),以明确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后续检查按规范时间完成基础项目,如NT筛查(11~13+6周)、唐氏筛查(15~20+6周)等。
高危妊娠人群检查
高龄(≥35岁)、有不良孕产史、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或家族遗传病史者,首次检查应提前至孕4~6周,后续增加检查频率和项目,必要时遵医嘱进行羊水穿刺或无创DNA检测。
特殊情况检查
孕期出现阴道出血、腹痛等异常症状时,需立即就医检查;双胎或多胎妊娠者,建议从孕12周起增加超声检查次数,密切监测胎儿发育。
温馨提示
检查前需提前预约,携带既往病史资料;检查期间注意休息,避免空腹过长导致低血糖;检查结果异常时,及时与专业医师沟通,遵循个体化诊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