褥疮
就诊科室:皮肤科
症状

  褥疮通常指压疮,可以分为Ⅰ期压疮、Ⅱ期压疮、Ⅲ期压疮、Ⅳ期压疮、不可分期压疮、可疑深部组织损伤期压疮,不同分期的症状存在差异。

  1.Ⅰ期压疮

  患者局部皮肤完整,但受压部位皮温有所变化,同时可出现红斑并伴有疼痛感,按压时一般不会褪色。

  2.Ⅱ期压疮

  患者表皮或部分真皮产生缺损,多呈现为开放性溃疡或破损水疱,但内部一般无腐肉和淤伤。

  3.Ⅲ期压疮

  患者全层皮肤缺损,伤口处可见坏死组织或腐肉,同时可形成窦道,甚至有可能暴露皮下脂肪组织,但骨骼、肌腱等并未露出。

  4.Ⅳ期压疮

  患者全层皮肤缺损,伤口基底部可覆盖腐肉或焦痂,骨骼、肌腱等充分暴露。如果损伤发生于鼻梁、耳朵等无皮下组织的区域,则还有可能引起骨髓炎。

  5.不可分期压疮

  患者全层皮肤组织缺损,伤口深度无法确定,伤口基底部可出现黄色、绿色、棕色等不同颜色的腐肉或棕色、黑色、棕褐色的焦痂。

  6.可疑深部组织损伤期压疮

  患者完整且褪色的皮肤表面可出现紫色、栗色或充血水疱,病变处皮肤温度有所变化,可产生疼痛或形成硬块、糜烂,皮肤组织产生缺损后可迅速暴露深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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