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应从确认宫内妊娠开始,遵循早(孕12周前)、中(13-27+6周)、晚(28周后)三阶段原则,涵盖基础健康评估、胎儿发育监测、并发症筛查等核心项目。特殊人群(如高龄、高危妊娠)需增加检查频次与项目,具体方案由临床医生制定。

早孕期检查重点包括孕6-8周首次超声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孕11-13+6周完成NT筛查与基础生化检查(血常规、空腹血糖等),月经周期不规律者结合hCG动态变化校正孕周,高龄孕妇(≥35岁)建议行无创DNA或羊水穿刺以降低唐氏综合征风险。
中孕期以胎儿排畸与健康监测为主,孕20-24周行系统超声筛查严重结构畸形,孕24-28周完成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排查妊娠糖尿病,定期监测体重、血压及宫高腹围,高危孕妇(如肥胖、高血压史)需增加肝肾功能与尿蛋白检测。
晚孕期需加强胎儿成熟度与宫内风险预警,孕28周后每2周超声评估羊水量与胎盘成熟度,32周起高危孕妇每周胎心监护,孕36周后复查超声明确分娩方式,有早产史者增加宫颈长度监测,每日记录胎动(≥10次为正常)。
特殊人群需个体化调整检查方案,高龄(≥35岁)、多胎妊娠者增加检查频次并必要时行侵入性诊断;合并高血压、糖尿病者需控制基础指标,早孕期稳定血压、血糖,晚孕期监测并发症风险;肥胖孕妇(BMI≥30)提前评估心血管与代谢风险,晚孕期加强子痫前期预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