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检建议在首次确认怀孕后(约6~8周) 开始首次检查,后续根据医生建议定期进行。高危人群(如高龄、有病史)建议提前至确认怀孕后1~2周内首次检查。
一、首次检查(确认怀孕后6~8周)
通过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胚胎数量及胎心搏动,排查宫外孕风险,同时建立孕期档案,记录基础健康指标。
二、常规产检时间节点
- 孕早期(12周前):完成NT检查(11~13??周),筛查胎儿染色体异常风险。
- 孕中期(13~27??周):每4周一次,包括唐筛或无创DNA检测(15~20??周)、大排畸超声(20~24周)。
- 孕晚期(28周后):每2周一次,孕36周后每周一次,监测胎心监护、胎位及羊水情况。
三、高危孕妇额外检查
高龄(≥35岁)、有流产史、慢性疾病(如糖尿病、高血压)或家族遗传病史者,需增加产检频次及特殊检查,如羊水穿刺或胎儿心脏超声。
四、特殊情况应对
出现阴道出血、腹痛、胎动异常等症状时,应立即就医,无需等待常规产检时间。孕期异常症状可能提示流产、胎盘异常等风险,需及时干预。
五、产检注意事项
携带身份证明及既往病历,检查前一晚清淡饮食,避免空腹。超声检查无需空腹,但需适度憋尿(经腹超声);无创DNA检测需提前12周以上进行,无需空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