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腹水治疗需结合原发病控制、利尿剂应用、腹腔穿刺放液、白蛋白补充及肝移植等综合措施,核心目标是缓解症状、改善肝功能并预防并发症。
积极治疗原发病
针对肝硬化、病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病、自身免疫性肝病、肝癌等病因治疗是关键。如病毒性肝炎需抗病毒治疗(如恩替卡韦、干扰素),酒精性肝病需严格戒酒,自身免疫性肝病需免疫调节(如糖皮质激素),肝癌需抗肿瘤治疗(手术、靶向药物),从根本上阻断腹水生成诱因。
利尿剂规范使用
一线药物为螺内酯联合呋塞米(螺内酯40mg起,呋塞米20mg起,逐步调整),通过抑制肾小管重吸收减少腹水。需从小剂量开始,监测电解质(如血钾、钠),避免低钾血症;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肝硬化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需评估肾脏耐受性。
腹腔穿刺放液
大量腹水(腹围>10cm)或腹胀明显时,可单次放液4000ml以内(不超过1000ml/小时),同时静脉输注白蛋白(每放1000ml腹水补充8-10g白蛋白),预防循环衰竭。操作需无菌,凝血功能障碍者需先纠正INR<1.5。
白蛋白补充治疗
血清白蛋白<25g/L且利尿剂效果不佳时,需输注白蛋白(10-20g/次,每周2-3次),提升胶体渗透压,减少腹水生成。肝硬化失代偿期患者为常规治疗,但过敏体质者需提前皮试,儿童、孕妇需评估必要性。
肝移植手术
终末期肝病(如肝硬化腹水经规范治疗6个月无效)可考虑肝移植,适用于Child-Pugh C级患者。术前需严格匹配供体,术后需终身免疫抑制治疗。儿童、合并多器官衰竭或严重感染患者需谨慎评估手术耐受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