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妊娠中晚期(13周后)可谨慎使用电蚊香液,需选择低毒配方(如氯氟醚菊酯)并保持通风;妊娠早期(前12周)建议优先非药物干预,如蚊帐、物理驱蚊。使用时需注意以下要点:
- 妊娠早期(前12周):胚胎器官形成关键期,应避免使用电蚊香液,优先采用蚊帐、纱窗等物理方式防蚊,减少化学物质接触风险。
- 妊娠中晚期(13周后):可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使用,但需选择正规品牌的低毒配方电蚊香液,每日使用不超过4小时,使用时保持门窗开启或开启空气净化器,降低室内残留浓度。
- 特殊人群注意:有哮喘、过敏体质的孕妇,即使中晚期也需谨慎,若出现皮肤瘙痒、咳嗽等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就医。
- 替代方案推荐:妊娠全程均可使用的安全驱蚊方式包括穿戴浅色长袖衣物、使用含避蚊胺(DEET)浓度≤20%的驱蚊剂(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定期清理居住环境积水。
- 产品选择标准:优先选择婴幼儿可用的电蚊香液,查看产品成分表,避免含有胺菊酯、氯菊酯等高浓度成分,购买时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