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皮胃造瘘手术的禁忌症主要包括局部感染或皮肤病变、严重凝血功能障碍、上消化道梗阻或畸形、严重心肺功能衰竭、严重精神障碍无法配合等,具体如下:
一、局部感染或皮肤病变:手术需在腹壁皮肤(通常为脐周或左上腹)进行穿刺或造瘘操作,若手术区域存在皮肤感染(如蜂窝织炎、疖肿)、破溃、湿疹或瘢痕疙瘩,会导致手术穿刺点感染扩散,增加腹腔内感染、切口裂开等并发症风险。老年患者皮肤愈合能力较弱,术前需重点评估皮肤完整性,存在皮肤病变时应先处理局部感染,待皮肤恢复正常后再评估手术可行性。
二、严重凝血功能障碍:术前凝血功能检查显示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血小板计数<50×10^9/L,或正在使用抗凝药物(如华法林、新型口服抗凝药)未达到停药标准(如华法林需停药5-7天),手术穿刺或造瘘可能导致持续出血,甚至形成腹壁血肿或腹腔内出血。长期服用抗凝药物的患者需在术前由医生评估停药风险与手术必要性,必要时采用低分子肝素桥接治疗。
三、上消化道梗阻或畸形:食管闭锁、先天性食管狭窄、贲门癌导致的机械性梗阻,或先天性短食管、胃食管反流合并严重胃动力障碍等,会使胃造瘘管无法顺利放置,且手术无法解决梗阻病因。婴幼儿存在消化道畸形时,需优先通过手术矫正食管-胃连接结构,而非直接行经皮胃造瘘;严重食管狭窄患者可能需先扩张治疗,评估胃造瘘可行性。
四、严重心肺功能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终末期(FEV1<30%预计值)、严重心力衰竭(NYHAIV级)、呼吸衰竭需机械通气支持的患者,无法耐受手术过程中的仰卧位及麻醉操作,术后也难以维持有效呼吸功能。此类患者需优先通过保守治疗改善心肺功能,待病情稳定后(如呼吸衰竭纠正、心力衰竭控制至NYHAII级以下)再评估手术安全性。
五、严重精神障碍无法配合:重度痴呆、精神分裂症急性发作期、严重焦虑障碍等患者,无法理解手术必要性或术中无法配合体位固定,可能导致造瘘管放置失败或术后管饲时误吸、导管移位。此类患者需由家属或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必要时在镇静或麻醉下完成操作,但需充分权衡手术获益与误吸风险,优先选择保守营养支持。




















